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全自动化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太谷县胡村镇南阳村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目前企业建有1条半自动造型生产线,为了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拟增建2条全自动造型生产线,1条混砂线、9台射芯机、2台抛丸机。本次改扩建生产车间4500平方米,年生产玛钢管件由8000吨增至1万吨。
现有工程内容:企业现有2台冲天炉,1条简易混砂、旧砂处理生产线,1条半自动造型生产线,1台抛丸机,其中冲天炉烟气设有旋风+多管空冷+脉冲布袋除尘+脱硫设施,混砂、旧砂处理共用1台袋式除尘器,其余未设环保设施。本次技改对现有冲天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拆除现有简易砂处理装置,建1条80t/h的自动混砂、砂处理生产线,对现有1条半自动造型线、抛丸等工段增加环保措施,做到“以新带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建飞
联系电话:13903446092
通讯地址:太谷县胡村镇南阳村太谷县龙岗铸造有限公司
邮箱:35687232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绿中北京(大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至公司邮箱或邮寄至本项目建设单位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